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被罚0.1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东营市东营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0.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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