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傻傻分不清?阎良警方集中整治保安服务市场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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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近日,公安阎良分局治安大队与辖区多个派出所,出动十余名警力,集中对辖区学校、小区、企业等15家保安从业单位开展集中排查,共收缴带有警用标志的防暴盾牌6个,钢盔6个,执勤帽10个,仿警服5套,并对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5家保安从业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警告。

    民警整治辖区保安服务市场

    在生活中,市民经常能看到小区、医院、学校、企业等保安人员,身着的服装与警察制式服装的颜色、样式相仿,其中有仿制警察夏季执勤服的,也有仿制反恐特警作训服的。“有些保安穿的衣服,和警察很像,有时候都分不清楚其身份。”很多市民对身穿类似警服的工作人员,不能明辨其身份。

    记者走访时也发现,一些保安服上的标志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将人民警察制式臂章上的“警察”,改为“保卫”“特勤”“内卫”等字样,有的将警察制式肩章的银色横杠、四角星花,仿制成白色横杠和五角星,极易造成公众视觉混淆,也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保安行业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公安阎良分局集中对辖区保安服务市场开展清理整治,重点查处保安员着警服、仿警服、使用警用标志等。

    据了解,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公安部57号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戴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

    同时,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

    文/图 李建军 三秦都市报记者 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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