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日前,四川成都某小区物业发出的一份《住宅物业费价格处理方案》让业主兴奋不已。方案显示,去年4月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基于“质价相符”原则,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调整为2.81元/平方米,并对此前总计360万元的物业费差额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予以冲销,“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该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引发热议,有网友“希望全国推广”。
@《北京青年报》:物业费上涨一定要公正客观评估物业服务质量,并遵循依法合规、质价相符的原则理性调整费用。上述小区物业费下调,就是基于质价相符原则作出的调整。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不仅可以维护业主利益,还可以推进物业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为小区、社区乃至社会治理凝聚人心,奠定和谐稳定的基础。
@《南方日报》:此事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它为我们展现了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实现良性互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成立业委会的信任基础不是靠嘴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克服了成立难第一关,维权能力建设紧随其后。不论是不满物业违规收取车位费,还是认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业委会都明确“不与物业对立”,“最后许多问题完全都是通过谈判方式达成了友好协商”,不好的事情也都有了不错的结局。这是业委会成员良好谈判协商能力的表现,也有赖于物业公司“格局打开”。
@《工人日报》: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给了我们一种希望,即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有一种理性、双赢的合作模式,让更多业主在法治的框架内更有动力参与小区公共管理。我们可以通过此个例,来探讨创建一种平衡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双方和谐共生模式的可行性。希望此事带给更多物业公司一定启发,服务业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服务的本质上,提升服务品质和用户体验,才是真正的竞争内核和生存之道。建设和谐小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落实质价相符原则应是各方眼下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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