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社会治理的最基础单元,如何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是人大代表多年来关注的话题。“物业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也直接关系着社会治理的稳定与和谐。”在市人大代表何可看来,物业服务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基层治理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有160多家,定海、普陀和新城三个区域共有192个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且大部分都已成立业委会。
“但是由于业委会成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内部决策分歧多、缺乏公开透明、对物业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存在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双不满’现象。”何可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小区群体性矛盾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将业委会起诉到了法院。
究其原因,何可认为,业委会的选举“不透明”且履职不尽如人意,造成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信任度降低。此外,有关部门重物业企业管理轻业委会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规范业委会选举,让更多的业主知情知晓,让更多的业主参与业委会的竞选。”何可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业委会的科学指导和依法履职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由主管部门引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加强工作交流,提高业委会整体工作水平。
在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方面,何可建议,要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大不良信用惩戒力度,建立不良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
“提升小区治理水平,有关部门要有更多的作为。”何可呼吁:推进有地方特色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合同文本使用、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建设、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维修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对标准化工作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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