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近日,成都一小区业主吴先生(化名)发现,自己被物业经理24小时监控,且持续了半年以上。事件的起因,竟是由于吴先生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吴先生已经就此事报警处理,相关监控人员也已离职。(据11月4日封面新闻)
服务行业应该是如履薄冰的,物业公司本应是服务小区和业主的机构,不说客户至上,至少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务到位,不给人留下口角。而这位物业经理,居然通过小区内安装的安全监控手段,来24小时监视业主的一举一动。
该事件里,吴先生何时出门上班,晚上出门遛狗、在电梯里查看手机、跟女朋友拥抱,跟友人进屋等信息,物业经理通过探头掌握得一清二楚,并截图在微信群内传播。除了吴先生,物业甚至还将女业主穿睡衣出入走道的画面截图、散播,评头论足。
然而,监控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吴先生他们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在国内大部分小区,物业几乎都非常强势,不少业主都抱怨物业服务差。然而,要对物业进行规范或者更换,业主必须齐心,成立业主委员会。
最近,有不少小区成立业委会后更换旧物业,选择了心仪的物业公司,或者通过业委会自治,让业主满意舒心,且在年底还能“分红”而上新闻。让物业服务更到位,成立业委会应该是最重要的一步。
也正是因为对业委会的惧怕,吴先生小区的物业经理对其进行了24小时监控的野蛮行为。
小区内的摄像头,是为了保障小区安全所设。但如果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私自通过摄像头对业主进行监控,并将截图发至微信群进行传播,就已经涉嫌侵犯业主的隐私权。
目前,吴先生已经就此事报警处理。可以说,物业的胆子再大,一旦超出了法律边界,终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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