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业主为什么都讨厌物业公司,问题该怎么解决?该由谁来管?
2023-01-18
  • 收藏
  • 管理

    如果评选一个最差的服务型行业,那物业服务一定可以排名前三。尤其是从业主角度看自己家的小区,物业可以说是一个让人既恨,却又离不开的单位。恨的是绝大多数物业公司除了收取物业费很积极,其他事情是能拖就拖,说什么都不做吧,确实很冤枉那些基层物业工作人员,但是大多数物业公司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确实不敢恭维。

    网上曾经流传着一个笑话,说小区保安的变化,新楼盘未交房时期,小区保安各个精气神十足,工作制服整齐划一,遇到业主还有标准礼仪;刚交房时,保安队伍按时按点巡逻;交房一年后,保安变大叔,生活气息十足;交房三年后,就剩退休大爷们在看大门了。。。

    物业公司归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说到底,物业公司归当地房管局管理,但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但很可惜,房管部门只是管理部门,而物业公司属于企业性质,对于不作为的物业公司,行政处罚并不适用,有时候还真不如社区管用。

    那物业公司岂不是没人能管的了?

    非也,《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中也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虽然国家法律规定,物业可以更换,但现实的情况真的很难!

    先看下更换物业公司的流程: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进行公开物业招标;竞标公示评标,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新物业公司进场。

    为什么很难呢?一个普通小区,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家庭、事情,想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就非常难,如果有业主委员会,那业委会的人,也是必须有时间,并且是义务的去做事,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实在没时间去跟物业耗,除非小区内有很多退休的热心老干部,否则怎么能成功呢?再说了,如果小区有这么个热心的业委会,哪个物业公司敢肆无忌惮呢?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业主就会得过且过,只要物业公司别太过分,也就忍气吞声了,久而久之,物业公司也就越来越肆无忌惮了,因为物业公司还有个杀手锏,如果您想卖房子,那拖欠的物业费是必须要结清的。。。

    如果业主一味纵容物业的不作为,最后也只能业主自己委曲求全了

    全国服务热线
    400-848-3882
    企业公众号 手机端二维码 企业小程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