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16日讯(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疫情期间,生意难做。谈好的合作一直未能履行,到底真的是疫情原因,还是其他原因,又或者是兼而有之?福州的钟先生,就经历了这样的遭遇,200万元现金作为合同首期定金,在合作暂时无法履行之后,想要回来竟然那么难。
钟先生向海峡网爆料称,今年3月底,他跟福州金桥学校签订了一份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原本约定5月份能营业,结果校方一直拖延违约,大半年过去了都没将食堂交给他经营,首付的200万元定金也没退回来。
承包商:原本约定5月份开始运营的食堂
拖到了12月份没进场 定金也分文未退
记者在钟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钟先生以500万元的价格承包福州金桥学校一个学生食堂5年,同时交付了200万元的首期承包费作为定金。按合同约定,应于4月20日交付食堂给他,并于5月6日开始营业。钟先生说,这是自己在熟人的介绍下,跟该学校董事长康泽宇签订的合同,可由于疫情原因校方并没有按时交付食堂,原以为熬过了疫情就可以开张了,但现在来看,什么时候能开始营业都不知道。
钟先生与福州金桥学校于3月20日签订的承包合同上显示食堂交付期为4月20日。钟先生 供图
钟先生与福州金桥学校董事长康泽宇在12月8日的微信聊天截图,康在微信中称下周一(12月12日)晚上9点前先付60万元,但结果仍是分文未付。钟先生 供图
另有数名商家也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同
同样是定金未退违约金未赔
12月15日上午,已经失去耐心的钟先生来到福州金桥学校门口讨要说法,碰到了多位与他遭遇相同的商家。“现场有四五个和我一样来维权的人,其中有2020年底就签了合同的,也有今年11月底刚签合同的,甚至还有一家已经承包进场,但是学校一直没有安排学生来食堂用餐的。”钟先生说,一家的食堂承包合同纠纷还没结束,就把食堂又签给了下一家,大家都觉得被骗了,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做了笔录。
宋先生晒出的另一份终止合同协议书,上面显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共计65万元,最迟不得超过10月15日,超出期限按日息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宋先生 供图
在校门口维权的其中一位商家宋先生向记者晒出了合同。记者注意到,该合同为今年6月份签订,承包费为300万,定金也交了50万,约定的交付时间为9月1日,其中特别违约约定一项与钟先生所签的延续性合同不同,改为若甲方(金桥学校)未能如期将食堂移交乙方,则本合同终止,甲方除退还定金外,另须赔付定金30%的违约金。在宋先生提供的另一份9月27日签订的终止合同协议书中,双方也约定在10月15日前应支付定金和违约金共65万元。宋先生说,对方同样是找各种理由拖延,从9月拖到现在,一分未付。
校方:由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
不应该支付如此高额违约金 下周内事情会解决
记者多次拨打福州金桥学校董事长康泽宇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或是占线中。在联系未果后,记者又先后致电福州金桥学校招生电话和校方一周姓相关负责人,表明想了解事情经过。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金桥学校董事长康泽宇。
康泽宇说,学校现有学生3000多人,而前期的学校食堂就一家,出于卫生和防疫的考虑就想着分解后承包出去。后来经过筛选确定了一批合作商,刚好碰上福州3月份的疫情,学校封闭全部转为线上教学,疫情刚过马上又是暑假,食堂重新分隔装修的工程一直受到影响,只能不断延期,部分合作商不接受,就向学校要求赔付高额的违约金。
“比如钟先生这份合同,虽然上面确实写着按月支付30%定金的违约金,但是由于疫情这种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就不应该算在内,起先他要求我们按合同支付6个月共计360万元的违约金,后来在协商中他依然开口要200万元的违约金,这样高额的赔偿是学校董事会无法接受的,根本不可能答应。”康泽宇告诉记者,希望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不希望商家去校门口维权这样的过激行为。同时他也表示,学校能接受的违约金是定金的30%,也就是60万元,这才是比较合理的。他已经委托朋友帮忙筹钱,只不过因为学校又发生疫情,再次耽搁签约放款了,下周之内事情一定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