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234”工作模式联合监管保安服务行业
20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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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青海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集中于7月份至11月份采用“1234”工作模式在全省保安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减少了对企业的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执法行为,集中统一公示检查结果24条,强化了信用支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坚持“实施办法”这一规范,科学构建整体联动市场监管工作格局。一是精准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实施办法》为指南,强化组织实施,加强部门联动。二是同台共管。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充分利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成的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开展抽查检查、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避免了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有效形成了数据共享、互利双赢的多部门同系统平台齐抓共管共享格局。三是强力推进。省公安厅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纳入公安厅 “2021年度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及责任分工”任务中,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强力推动。

    突出“两个重点”,构建完善“1 8 N”纵向和横向部门联动力量布局。一是纵向突出对口业务指导。纵向上建立“1 8 N”工作指导体系架构(省厅治安总队、8市州治安支队、48个县区治安大队),明确了牵头部门、明晰了工作职责、下发了任务清单。二是横向上突出部门联动。横向上,突出同级治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体联动,明确工作目标、确立协同时间、进行任务分工、统一工作流程等联动事项,确保部门间联动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良好的联动力量布局。

    狠抓“三个环节”,不断推动联合监管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建立标准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意见》《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托省级平台,结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法,建立了132家保安服务企业组织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了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建立科学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全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 2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人事日常监管工作民警和工作人员,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建库,提高执法人员专业与检查保安服务企业及内容的匹配度。在此基础上,加强“两库”的日常维护,及时录入新增人员、删减离岗人员,确保“两库”数据真实、鲜活、有效。三是及时制定部门联合抽查清单。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各部门(单位)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部门和企业分布实际,治安部门牵头制定了联合抽查清单,明确了检查保安服务企业、确定了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细化联合抽查实施内容,按既定抽查比例对“高、中、低”3类风险保安服务企业中随机抽取20家,随机抽取检查人员12名,并提出了联合抽查工作要求,保障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运用“四种方式”,不断提升监管部门工作能力。一是专家送教上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先后分级分批次15次赴下级治安部门就平台使用、政策解答等开展专项送活动。二是网上远程指导。对于事急路远人员少的地区,在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下,适时在网上远程辅导,及时解决了政策和技术问题。三是平台研判跟进。定期与省市场监管平台技术人员保持互通交流,在省级平台查询各地开展监管工作进程,精准指导工作滞后地区的治安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四是部门联合督导。厅治安警察总队和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在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组织的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期间,进行现场督导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一系列方式方法,逐步提高了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法律政策素养、平台系统操作能力、现场规范执法等的综合执法水平。

    来源:青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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